吸烟是导致肺癌、喉癌、口腔癌等多种癌症和心血管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胃溃疡等多种疾病的危险因素。吸烟不仅对本人有害,对被动吸烟者的危害不亚于吸烟者本人。据世界卫生组织报道,发展中国家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吸烟,发达国家每年约有200万人死于吸烟,约1/3-1/2的吸烟者因为吸烟而早逝。因此吸烟与健康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问题。
吸烟者吸烟的过程是烟草在不完全燃烧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化学反应的过程。香烟燃烧时放出的烟雾中92%为气体,主要有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氰化氢类、挥发性亚硝胺、烃类、氨、挥发性硫化物、腈类、酚类、醛类等,另外8%为颗粒物主要有烟焦油和尼古丁。吸烟时大约有10%的烟雾进入体内,经气管、支气管到达肺部,一小部分可进入消化道。进入体内的有害物质最终进入血液循环,引起各系统、组织、器官发生病变,其严重程度取决于开始吸烟的年龄、吸烟量的多少以及持续吸烟时间的长短。
香烟烟雾中含有大量的致癌物和促癌物,长期吸入可导致肺癌、喉癌、咽癌、口腔癌、食道癌、肾癌、膀胱癌等。干热的烟雾长期刺激呼吸道引起阻塞性肺通气功能障碍,是造成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的主要原因。吸烟也是冠心病、动脉粥样硬化的主要致病因素。此外,吸烟可引起消化性溃疡、视力下降、视神经萎缩、女性月经紊乱、痛经、男子阳痿、早泄甚至不育等。青少年由于机体各组织、器官还未发育完善,吸烟将产生更加严重的后果。
总之,吸烟是百害而无一益,其对健康的危害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通过宣传吸烟的危害,建立并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是控烟的核心问题。同时采取立法手段是控烟行之有效的措施。我国自1977年以来已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使控烟工作有了法律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