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是统一的整体,必须全面加强、协调推进。”这是对我军治军理念和治军方式的丰富和发展,是科学发展观在军队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正规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保证。进行机械化建设需要正规化,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更需要强化正规化建设。全军部队一定要切实按照“全面加强、协调推进”的要求,正确理解正规化建设的时代内涵,准确把握正规化建设的内容,以改革创新姿态,推进我军正规化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
深刻认识正规化 建设的时代内涵
正规化是我军建设的总目标之一,是军队建设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必然产物和客观要求。正规化建设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动态概念,必须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时代内涵;必须从我军建设的实际出发,准确把握不同历史时期正规化建设的时代本质;必须以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和宽广的战略视野,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加深对新形势下我军正规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着力解决正规化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正规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五统四性”的著名论断,开启了我军正规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新篇章。革命战争年代,由于所处的环境和客观条件限制,军队建设的目标是不断壮大党领导下的人民革命队伍,革命化是军队建设的重点。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审时度势,向全军发出了“建设正规化、现代化的国防军”的伟大号召,强调“我们现在已经进到了建军的高级阶段,也就是进到掌握现代技术的阶段……与现代化装备相适应的,就是要求部队建设的正规化。”同时,他把正规化概括为“五统四性”:人民解放军必须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必须加强整个工作上、指挥上,而首先又应该是从教育训练上来培养的那种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纪律性。毛泽东同志关于军队正规化建设的思想,对于推进我军全面建设与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纳入军队建设总目标,拓展了我军正规化建设的任务和标准。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根据我军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从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背景出发,明确指出:“必须把我军建设成为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第一次把正规化建设纳入了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总目标,赋予了新的任务和标准。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再次重申“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这一军队建设的总目标,反复强调“正规化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军队的正规化,就没有军队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把革命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成果和经验,用法规和条令条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军队各项建设都有明确的规范,做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三化”建设的总要求,凸显了正规化建设的战略地位。新世纪新阶段,胡主席站在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战略高度,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深刻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胡主席指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是统一的整体,必须全面加强、协调推进。要适应军队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加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断提高我军的正规化水平。他反复告诫全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在推进军队现代化的进程中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正规化是军队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我们要深入研究信息化条件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军队正规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的努力,形成一整套既继承我军优良传统又体现时代特征、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现代军队建设一般规律的成熟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这些重要思想,深刻阐明了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内在统一性,科学反映了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建设发展的基本规律,进一步明确了我军正规化建设的地位作用、基本任务、发展目标和具体要求,具有十分丰富的哲学内涵。
准确把握正规化 建设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既是新世纪新阶段正规化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也对正规化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标准和要求。我们应当深入研究信息化条件下正规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明确信息化条件下正规化建设的任务、标准,健全和完善与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相适应的科学管理制度,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加强科学管理,推动信息化条件下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依法治军。依法治军是先进的治军理念、科学的治军方略、严密的治军活动、规范的治军状态,是我军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必然要求。法制化是衡量军队正规化水平的显著标志,这就是一切军事活动的组织、计划、决策、指挥、协调、控制等各个环节都能够依法办事,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地接受军事法规的调整和规范,使之条令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从而实现高度的集中统一,达到整齐划一、令行禁止的程度。军队的法制化程度,与军队现代化水平是一致的。提高现代化水平,必然要求法制化程度的相应发展。随着军队现代化、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军队的结构愈来愈复杂,作战方式愈来愈多样,需要用法规规范的范围愈来愈宽,规范的要求也愈来愈高。而且,这一趋势正在以越来越快的速度进行着。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军队的法制建设,运用更加有力的法规手段规范军队的行动,规定军队每个成员的地位、权利和义务,建立系统、规范、协调的法规秩序,使军队各系统、各层次、各部门和各类人员都有章可循,随时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则和程序办事。依法治军的核心是要科学立法、认真学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以条令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官兵的法规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用条令条例规范言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群管群治、互相监督的群众性依法治军的良好氛围。必须确立法规制度是基本依据、依法办事是基本要求、知法懂法是基本素质、落实法规是基本职责的观念,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要建立高效、顺畅的依法开展和指导工作的运行机制,把依法治教、依法治训、依法治管、依法治装和依法治理后勤等有机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都依法行事,防止和克服依法治军局限于某个部门、某项工作的偏向。必须强化依靠法规制度建设部队的意识,切实转变单纯凭经验治军、靠“土政策”和个人权威带兵的观念,逐步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由“治事”向“治法”的转变,努力形成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建设、官兵依法履职的法治局面。
正规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从严治军。从严治军是军队建设的铁律,是加强正规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准则。治军不严,祸患无穷。一支现代化的军队好比一部结构复杂的大机器,要使之成为组织严密、协调一致、运转自如的整体、实施一体化联合作战,打赢信息化战争,必须狠抓从严治军的落实。平时治军不严,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战时就不可能形成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强大战斗力,拥有再先进的武器装备,也不可能打赢信息化战争,甚至根本无法进行信息化战争。因此,越是客观形势发展,任务、环境变化,武器装备更新,科技含量增大,就越要紧紧抓住从严治军不放松,努力把从严治军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越是现代化、信息化程度提高,就越要着眼军队建设整体转型,不断拓展从严治军的新领域,努力使从严治军向提高官兵综合素质延伸,向增强打赢信息化战争能力聚焦。当前强调从严治军,主要是要求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要求管理者严格执法,要求各级通过对部队的严格政治要求、严格军事训练、严格管理教育、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检查监督,把从严治军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保证军令政令畅通,保持和巩固军队战斗力。坚持从严治军,应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做起,按照正人先正己、严下先严上的要求,凡是要求部队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好,要求部队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部队从严治军。坚持从严治军,应改进治军方法,实施科学管理。必须准确把握从严治军的精神实质,强化以人为本的治军理念,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牵引,正确处理严格管理与启发自觉、严格要求与耐心说服、批评教育与关心帮助、敢抓敢管与会抓会管、坚持原则与讲究方法的关系,把规范约束人与培养教育人结合起来,把从严治军的要求转化为官兵的自觉行为,使从严治军走上科学、理性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