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及标语
1.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
2.把温暖送进每一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3.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扶残助残,有你有我
5.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6.倡导助残风尚 构建和谐社会
7.提供保障与服务 情系农村贫困残疾人
8.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共享社会关爱阳光
9.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
前言: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及标语
1.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
2.把温暖送进每一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3.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扶残助残,有你有我
5.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6.倡导助残风尚 构建和谐社会
7.提供保障与服务 情系农村贫困残疾人
8.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共享社会关爱阳光
9.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