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就是依靠法律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治理社会的观念。法治观念的实质是指法律至上、以法治国的理念、意识与精神,在西方哲学中,“超越”虽然在不同哲学流派、不同哲学家语境下,内涵有所不同,但大多数哲学家都把它看成是超出某种界限之意,而不是将其全盘否定。
法治观念是指以人们的法律观、法制观和法感情为基础的一系列法律观念,它是人们在参与有关法律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自身认识发展的内化与积淀,是主体将自己的经验和法律知识加以组合的结果。在法律文化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律意识或称为法治观念,中国正在建设的是一种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但建设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又无时不刻不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当然,这种西方法律文化也包括了WTO法律文化。再如:“法制观念”是指“遵守法律的意识”,“法治观念”则是指“不是依据长官意志、而是依据法律来进行治理”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