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
1909年清政府将北京话名为国语。
1918年北洋政府公布了第一套国家认可的国音注音字母
1932年经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国音常用字汇》后,确定国语标准。
1953年以北京市、承德布为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再于1955年推向全国。
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就是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的汉字,包括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务院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以字表等形式正式公布的汉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绕口令:
1、八百标兵奔北坡,北坡炮兵并排跑,炮兵怕把标兵碰,标兵怕碰炮兵炮。
2、门口吊刀,刀倒掉着。
3、山前有个催粗腿,山后有个催腿粗, 俩人山前来比腿,不知是催粗腿比催腿粗的腿粗, 还是催腿粗比催腿粗的腿粗。
4、粉红墙上画凤凰,凤凰画在粉红墙。红凤凰粉凤凰,红粉凤凰花凤凰。
5、丝瓜藤上画凤凰,瓜藤绕着绳架伸。 绳长藤伸瓜儿长, 绳粗藤壮瓜儿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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