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在北京天安门城楼,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政府成立了。
1949年6月,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议决定。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 天安门广场举行开国大典。10月1日下午3时、大地欢声雷动刚刚就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和泽德两位伟人,一前一后,最先登上天安门城楼。人民领袖毛泽东庄严的宣布同胞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今天成立了!
阅兵仪式:新中国成立之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决定,把阅兵列为国庆大典的一项重要内容。从1949年开国大典至1959年建国10周年,新中国每年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一次大规模的国庆阅兵,前后共举行了11次。
196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决定改革国庆典礼制度,实行“五年一小庆、十年一大庆,逢大庆举行阅兵。”
1964年,国防部颁布的军队列条令中,首次出现阅兵条款。之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缘故及其他方面的原因,中国连续24年没有举行国庆阅兵。
中国1981年,邓小平的提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恢复阅兵,并于1984年国庆35周年时,举行了恢复阅兵后第一次大型的国庆阅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成立以来,在国庆庆典上进行阅兵分别是1949年至1959年间的11次和1984年国庆35周年、1999年国庆50周年、2009年国庆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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