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党政建设政府工作专题PPT课件下载(共17页)

出处:老师板报网 时间: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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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在此输入您的党组织名称01扫黑除恶重点对象02扫黑除恶五要坚持03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目录CONTENTS04“扫黑,务尽,勿以“恶小”而不除第一部分扫黑除恶重点对象深入学习******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01扫黑除恶重点对象①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惩黑恶势力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召开,向社会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线办案人员反映,在恶势力和‘软暴力’违法犯罪认定,依法打击\'套路贷’、处置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等方面还亟待进一步明确、细化。”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表示。01扫黑除恶重点对象①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在法律意义上,恶势力犯罪集团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犯罪性质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不能将二者混同。姜伟介绍,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专]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设置了相应的刑罚,所以黑社会性质组织是-种独立的犯罪行为,而恶势力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是独立罪名,而是一种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是量刑时要考虑的从重情节。姜伟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黑恶势力犯罪要防止两种倾向,既不能将恶势力犯罪‘‘拔高”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也不能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降格”处理为恶势力犯罪。01扫黑除恶重点对象①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据统计,到今年3月底,全国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4226件79018人,依法审判涉黑涉恶案件成为当前专项斗争极为重要的工作,特别是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出现,对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出了更高要求。”陈一新介绍。最高法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姜伟介绍,该意见强调要将有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作为审查判断恶势力的主要标准,同时明确规定,对于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单纯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而实施的违法犯罪,或者因民间纠纷而引发以及其他确属事出有因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应作为恶势力案件处理。执法标准第二部分扫黑除恶五要坚持深入学习******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02扫黑除恶五要坚持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意见明确其一,突出本质特征,明确恶势力界限。其二,界定恶势力成员,确保不枉不纵。其三,细化认定标准,解决争议问题02扫黑除恶五要坚持《意见》强调要将有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作为审查判断恶势力的主要标准,同时明确规定,对于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单纯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而实施的违法犯罪,或者因民间纠纷而引发以及其他确属事出有因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应作为恶势力案件处理。这些规定标示出了恶势力案件与普通共同犯罪案件的界限。其一,突出本质特征,明确恶势力界限。认定恶势力,要求“一般为三人以上”。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存在着“简单处理、沾边就算”的错误做法。针对这一问题,《意见》遵循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将主观明知恶势力危害性与客观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相结合,准确划定恶势力成员范围,为实现精准打击提供了有力支撑。其二,界定恶势力成员,确保不枉不纵。实践中对于恶势力团伙的一些特征,诸如“经常纠集在-起”应当如何把握、“多次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如何计算、“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如何认定等,存在着认识分歧。《意见》对以上问题逐一释明,有效解决了实践中的主要争议,为执法办案提供了明确依据。其三,细化认定标准,解决争议问题第三部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深入学习******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03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答:五个“坚持”:(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1)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2)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03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答:(1)一是查办黑恶势力;(2)二是查办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3)三是查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的监管责任。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答:“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对工作的广度、深度、力度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9、“打黑除恶”与“扫黑除恶”什么区别?答: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10、扫黑除恶聚焦打击的重点内容是什么?第四部分“扫黑”务尽,勿以“恶小”而不除深入学习******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04“扫黑”务尽,勿以“恶小”而不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定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的一项重大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使得各类涉黑涉恶大案偃旗息鼓,但在一些更贴近基层、更接近群众的地区、行业和领域,涉黑涉恶问题仍以“小恶”的方式存在。这种“小恶”危害却不小,常常被当做小问题被忽视或者难以发现,成为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社会流毒,造成恶劣影响。对于“小恶”的大力查处和严厉打击势在必行。感谢您下载办公资源网平台上提供的PPT作品,为了您和办公资源以及原创作者的利益,请勿复制、传播、销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办公资源将对作品进行维权,按照传播下载次数进行十倍的索取赔偿!1.在办公资源出售的PPT模板是免版税类(RF:Royalty-Free)正版受《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法》和《世界版权公约》的保护,作品的所有权、版权和著作权归办公资源所有,您下载的是PPT模板素材的使用权.2.不得将办公资源的PPT模板、PPT素材,本身用于再出售,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分销、发布或者作为礼物供他人使用,不得转授权、出卖、转让本协议或者本协议中的权利.版权声明04“扫黑”务尽,勿以“恶小”而不除不以“恶小”而不扫,对任何黑恶势力绝不手软。黑恶势力绝对不是一次专项行动就能彻底根除的,一旦发现黑恶势力迹象,不论大小,都要“打早打小,冒头就打,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让黑恶势力失去滋生的土壤,彻底消亡。“保护伞”起于“州部”,黑恶势力起于“卒伍”。要进步强化措施,不断巩固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着力打好攻坚战,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要打破常规、集中优势力量,重点攻坚,努力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坚决防止“保护伞”的生成。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工作基础上,还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依法严惩、除恶务尽。“有伞的地方就有阴影”,要根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小恶”暴露在阳关之下,借用群众的力量解决“小恶”难题。谢谢观看在此输入您的党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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